• 首页
  • 关于我们
  • 业务介绍
  • 采购项目信息
  • 政策法规
  • 联系我们
  • 附件下载

东莞国际商务区地下停车场统一运营管理服务项目补充通知(一)

更正公告
来源:原创 2025-10-21 11:21:56 41

东莞国际商务区地下停车场统一运营管理服务项目补充通知(一)

(项目编号:HSGD2025100)

 

各潜在投标人:

现对2025年10月21日发布的《东莞国际商务区地下停车场统一运营管理服务项目》招标文件作如下补充通知:

一、招标文件第四部分合同文本补充第十五条,内容如下:

第十五条 合同到期退出与移交机制

15.1 移交准备

乙方应在每个地块停车场服务期到期前60天,向甲方提交该停车场的《退出与移交方案》,包括但不限于:移交时间计划、设施设备现状报告、未结费用说明、人员撤出安排等。

15.2 移交内容

乙方应按照甲方要求,将以下内容完整、无损地移交给甲方或其指定接收单位:

15.2.1 停车场内所有由乙方负责管理的设备、设施、系统(包括但不限于道闸、收费系统、监控终端、标识标牌等);

15.2.2 停车场运营相关的所有档案、记录、合同、账册、用户数据等资料;

15.2.3 未结清的停车费用明细及已收取但未结转的款项;

15.2.4 其他与停车场运营相关的有形和无形资产。

15.3 移交验收

甲方应在接收后7个工作日内组织验收,并出具《移交验收报告》。若发现设施损坏、资料缺失或账目不清等问题,乙方应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修复或补偿。

15.4 延误移交的违约责任

若乙方未按约定时间完成移交,每延迟一日,应向甲方支付该地块当月管理服务费1% 的违约金;延迟超过15日,甲方有权自行接管停车场,所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,且乙方仍应继续支付违约金直至移交完成。

15.5 人员撤出与后续服务

乙方应确保其人员有序撤出,不得影响停车场正常运营。移交完成后,乙方不得再以该停车场名义从事任何活动,否则视为严重违约,甲方有权追究其法律责任。

15.6 保密义务

乙方在合同终止后仍应对在合同履行过程中获知的甲方商业秘密、用户信息等承担保密义务,不得泄露或用于其他用途。

 

以下无正文。

本补充通知内容作为招标文件的一部分,如原招标文件与本补充通知不相符之处,以本补充通知为准,其余内容仍按照原招标文件执行。

 

 

招标人:东莞市莞睿实业投资有限公司

东莞市南城实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

东莞市旗美投资发展有限公司

广东盛和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

 

 

 

招标代理机构:和盛咨询(广东)有限公司

 

日期:2025年10月21日

 


上一篇:2025年东莞市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数据抽查复核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下一篇:东莞国际商务区地下停车场统一运营管理服务项目公开招标公告

COPYRIGHT (©) 2020 和盛咨询(广东)有限公司

商赢科技

还未添加客服~
还未添加联系电话~
还未添加邮箱~
还未添加二维码~
协议内容